1日上午,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2016年《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》(以下简称《公报》)。《公报》显示,去年全年,海南空气质量总体优良,优良天数比例为99.4%,无严重污染天。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(78.8%)20.6个百分点,在全国各省(市、自治区)中排名第一。
与空气质量一样位列全国前列的,还有海南作为试点省份进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工作。目前,全省陆域划定了11535平方公里,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区域,占到陆域面积的33.5%,并且对近岸海域划定了8316.6平方公里,占到了近岸海域总面积的35.1%。
历时7年的“绿化宝岛”行动,举全省之力开展植树造林、生态修复,使我省的森林覆盖率提高为62%,仅次于福建和江西,位列全国第三。
以城市修补、生态修复作为城市生态修复典型的三亚,为市民唤回了曾经记忆中的绿色家园,在全国率先取得了“双修”经验,被住建部列为城市生态修复的典型,在全国范围内推广。
在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有“前所未有”的投入力度,整体投入预计比“十二五”期间增长50%以上。同时,更为严厉的生态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,将制度落实到政府、企业和个人。《公告》的推出,让我们有理由相信,一个更美好的家园,在期待中变成可待。